2013年2月15日 星期五

從人均居住面積說起(上)

(本文刊於2012年10月7日“澳門日報”第C02版)
    上文探討過居住空間的大小與人身體尺度的關係,可能有人會問:究竟多少的空間面積才符合人的生活呢?
    最 近在關於澳門經屋的公開討論上,有意見反映近期推出的經屋單位實用率偏低,單位的面積偏小,影響入住人士的生活素質。相關部門的人員則認為單位面積已優於 去年人口普查所得的人均居住面積二十多平方米。我翻查了統計部門相關的資料,這個統計學數據由○九年的209平方呎逐年增加,去年為217平方呎,以一平 方米約為十平方呎計算,確實與上述官員引用的數據相符。但是這數據反映了甚麼呢?
    再查找資料,發現內地的全國人均住房面積為36平方米;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為13.9平方米,其公屋數據是12.4平方米。
    從以上數字的比較得知:澳門的人均居住面積比內地低但比香港高,經屋的數據遠比香港的公屋高。這些統計數據反映出各地生活空間條件的差異。
    對於人需要多少生活空間才算合理的問題,在住宅設計時是最需要考慮,而且也是現代設計的科學化硏究內容,成為現代建築師們關心的問題,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洲城市的重建。
    西方自古以來,建築師主要為權貴階層服務,平民的房屋一般不被重視,直至二十世紀初現代建築的興起,居住成為建築師關心的一大課題,特別是對當時新興的建築類型:集合式住宅。
    以柯布西耶為首,現代建築師們進行了居住的理論硏究與實踐,運用當時的新材料及營建技術:鋼筋混凝土及玻璃,改變了建築的形式、生活的空間,以至到城市的面貌。
    可能大家沒有察覺,我們現在使用的樓房,採用鋼筋混凝土建造的板柱承重體系結構,其原型就來自柯布西耶的多米諾系統,而玻璃幕牆大廈,則源於另一現代建築師密斯凡德羅的設計。
    現代建築師們改變了二十世紀城市人的生活模式,其影響直到今天廿一世紀的整個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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