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

城市中的白(下)

(本文刊於2012年12月9日“澳門日報”第C02版)
    要理解“空”及“白”的功能,可看看傳統的中國水墨畫,尤其是山水畫:黑色用墨的部分通常表現需要描繪的事物,而留白的部分卻是畫面不可缺少的重要構成元素,沒有空白的畫面,着墨的部分無法被凸顯,而且,留白的畫面亦給予觀衆自由與無限的想像空間。在山水畫中的留白,可以是天空,或者是水面,又或是雪,霧等等,留白的部分具有太多的潛在可能性,任憑觀衆想像與理解。

    “白”除了與“空”相關,我認為,若以黑與白的相對關係,還可引伸出衆多的含義:有與無、實與虛、陰與陽、繁與簡、鬧與靜、熱與冷等等無數的相對關係。

    城巿之中的“白”可被理解為無建築物的地方,亦可以被理解為閒靜未被開發的空間,這些空間對城市其實是重要的、具功能的,而且具有無限的可利用潛在可能性。

    “白”是純淨與不可逆的,未有詳細對內容推敲,為發展而發展,城市中“白”的潛能因而會被限制與破壞。

    在一個道路較闊可讓途人停聚的行人空間,如果適切地設置幾張石櫈,便可讓路人稍作休息,增加了空間的人性化但沒影響空間使用的潛在可能,並能讓該空間具備社區性的功用。

    若在原本可放置石櫈的地方,樹立一個雕像,雖然雕像可能帶給社區一點形象的記憶,但是對公共空間來說便引入了主題、更注入了一定的象徵性,同時卻減弱了空間使用的潛在可能性。雕像佔去了空間,佔有了原本空間中讓人自由想像及使用的可能性質,雕像的主題象徵性也固化了空間的公共含義。

    西灣湖廣場的公共空間,現在是具有衆多使用可能性的,設置夜巿的項目將公共空間重新定義,並將空間潛在的衆多可能固化為單一的功能。

    公共空間的“白”,其潛在的可能性與多樣性是作為城市空間的一項重要資產與功能,“空”並非無用,而是無所不能用,是無盡的使用功能。城市中的有與無、實與虛、鬧與靜應共存而達至平衡。

    議事亭前地是城市中最重要的“白”,雖然中央的噴水池讓廣場具有一定的象徵性及注入了主題,但是廣場空間進行活動的各種可能性,並未有被定義與固化,可隨着不同生活需求而轉變,這正是“白”在城市中的功能。

    我想,在大發展的時代對“白”與“空”的重新理解認識,特別是在不斷實體化的城市發展模式中,可帶來一點討論與思考,尤其是對政策決策者、規劃設計者提供另一項潛在的選擇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