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

步行·系統(下)

(本文刊於2013年2月17日“澳門日報”第C02版)
    香港的許多城市設施都成為我們城市的參考,近年,我們也計劃在城中建造一些步行系統,除了在路氹新區,還會將這種設施引入到半島傳統的街區肌理中。

    我並不反對這些計劃,但是,我們不應忘記每個城市都有它的特點。而且,我看到香港“行人走廊”的好處,亦同時發現它的缺點與對現存城市環境的破壞,尤其在澳門半島具歐洲中世紀城市特徵的歷史街區。

    當然,鄰埠那條大型行人走廊,從上環碼頭沿中環海岸可直達金鐘,又可上行至半山,連貫多座港島重要的商業樓宇、商場、地鐵站、巴士轉乘站,確實給使用者留下便捷、舒適的步行環境的良好印象。但可能沒多少人察覺到,這種系統除了脫離城巿生活,還成為了大財團、大商企的“專用”通道,在商業自由競爭的社會環境中成為一種壟斷的工具:用公帑建造的公共走廊“點對點”地將大企業的物業連貫,而開設在地面的商舖卻遠離了使用走廊的行人;出於便捷,行人只會進入或使用走廊直接連接的場所,而其他的環境只被視為“路過”的背景,這完全背離了傳統街道商業的運作模式。

    而且,這些行人走廊並非眞正安全,尤其入夜之後和行人稀少的時候,由於與城市生活分離,走廊上缺少了傳統街道中原有的“監察”,為保證使用者安全,需要增加走廊的保安和監控,否則容易成為搶劫等犯罪場所。

    另外,傳統城市的公共空間具有功能的多樣共存特性,以雀仔園羅憲新街的石階為例,七十多級的石階除了是交通的通道,種有樹木的平台也成為街區居民的聚會休憩的公共場所,如果只將石階作為交通專道,就沒有了社區空間的功能。還有,該街道在城市設計上具有景觀通廊的特點,這裡與歐洲城市的設計非常相似,街道軸線是通向城市的主要炮台——大炮台,計劃中步行系統的設置會否破壞視景通廊,也是一個需討論和硏究的問題。

    像香港行人走廊的步行系統有其優缺點,或者,創造有利於行人使用的街道環境,在原來就是採用行人尺度而建設的澳門半島的城市街道,可能比多建一條脫離城市生活的空中走廊來得有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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