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

城市中的白(上)

(本文刊於2012年12月2日“澳門日報”第C02版)
    正當城裏為西灣湖夜市的項目討論得非常熱鬧,我卻在小室中細讀日本當代著名設計師原硏哉的近作《白》。從這本小書的字裏行間,確實能帶出不少對設計的思考。

    白,可能大家只見到是一種顏色,而原硏哉提出的“白”並非單純的顏色,而是跟“空”、“靜”有關,設計師認為是日本的而我則認為是東方的一種審美概念。

    書中認為“白”並不是無色,而是一個實體,能從文化的感覺中找到源頭;而“白”跟“空”及“虛無”具有近似的含義。“白”是一種存在的狀態,具有能轉變為其他潛在的可能性,具有可變性及模糊性。但是作為純淨的“白”,在其上增加的任何內容都變得不可逆轉,因此,引入內容前必須謹愼推敲,以達到不可逆結果的完美。

    除此,“白”由於具有可變與模糊性,可讓人獲得抽象性與想像空間。

    對“白”或“空”的思考,其實中國古代已有不少理論,其中對“空”的最重要哲思,可在老子的道德經第十一章找到以下文字:

    “卅輻同一轂;當其無,有車之用也。燃埴為器;當其無,有埴器之用也。鑿戶牖;當其無,有室之用也。故:有之,以為利;無之,以為用。”

    老子把車輪、陶器等作為因實體的存在而能被利用;而建築除了柱、樑、牆、板、頂、窗、梯等實體可利用的元素,建築元素所形成的“空無”的空間,是在建築實物中被人使用的,空間和實體其實是一體兩面,均是可利用的。

    但是,在現今高度物質化的社會,似乎人們卻忽略了“空”的價値,而只顧具物質性的實體。

    “空”在房屋的功能中具有重要作用,在城市之中亦然,而且是城市中最重要的元素。

    對於城市,實體就是我們日常接觸到的建築樓房實體,而“空”則是樓房間具規劃或不具規劃組織形成的道路、廣場、綠地等空間,又可再擴展至未被開發利用的“空閒”的自然綠被空間。

    在只注重物質的社會,這些“空閒”的空間好像不具有功能,因而被不斷引入實體或開發計劃,認為只有實體才具有可用的功能,而忘記了“空”與“白”在城市中其實亦具有相同的重要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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